日前,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详情如下:
01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各区及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
现将《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
2.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工作日程表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1: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具体情况,现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年度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执行。
一、报名、付费、咨询
凡符合市教委规定的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相关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的艺术类专业。所有考生须办理文化和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经过报名资格审核通过。
(一)文化考试报名
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1号)
(二)专业考试报名
1.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市统考”)
凡参加艺术类市统考的考生,须在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报名的同时进行市统考各类别分项目的专业考试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仔细确认并勾选。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多次登录系统修改本人报名信息,系统以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
2.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凡报考校考的考生,也须于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报名时勾选校考选项。
根据报考学校要求,参加校考的考生须及时到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获取《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
考生应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身份证,按照所报校考院校招生章程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考的报名、付费、考试等相关工作。
(三)网上付费
高考大报名和艺术类市统考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2年11月9日—11日期间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招考热线”报名系统支付所选择的艺术类统考项目相应的考试费用(每项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费20元/人,统考的每科目考试费50元/科)。各类收费标准如下:
艺术类专业
统一考试
美术与设计学类
170元
编导类
17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70元
表演类
220元
音乐学类
三门
170元
四门
220元
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项目,网上付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所选择的考试项目。付费结束即进入考试编排环节,已缴费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可申请退费。
艺术类校考考生须根据所报院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校考科目的付费。
(四)网上咨询
为了让考生了解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相关政策,市教育考试院将开展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网上咨询。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星期六)9:00—15:00。咨询网址为:www.shmeea.edu.cn或www.eastday.com。
二、考试
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考试由专业考试(市统考或校考)和统一文化考试两部分组成。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具体考试日期和安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专业考试分为市统考和高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两种形式。考生若报考艺术类专业市统考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市统考。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的市统考类别。
(一)市统考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统一处理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确定市统考合格标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1. 考试科目及时间
本市艺术类市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七个类别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项 目
备注
2022年11月26日-27日
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
(具体考试科目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科。
声乐、台词、形体满分各100分,表演满分200分,四科总分500分。
2022年11月26日-27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具体考试科目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文稿朗读、图片述评、才艺展示三科。文稿朗读、才艺展示满分各100分,图片述评满分200分,三科总分400分。
2022年12月3日
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
8:30—10:30,故事创作
12:00—14:30,影视剧评论写作(含观摩时间30分钟)
15:00—17:00,艺术常识
考试科目: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科。
各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三科总分300分。
2022年12月4日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
8:30—11:30,素描
13:00—13:40,速写
14:10—17:10,色彩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三门。
各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三科总分450分。
2022年12月17日-18日
音乐学类专业(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统一考试
(具体考试科目时间详见准考证)
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乐器演奏、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四科。各科满分各为100分,四科总分400分。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考试科目: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三科。各科满分各为100分,三科总分300分。
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考试科目: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三科。各科满分各为100分,三科总分300分。
2.考点设置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继续采取系统统一分配考点的方式。艺术类市统考相关考点信息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共11个考点
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上海商学院(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宝山区水产路2859号);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金山区龙胜路1097号);
上海市扬子中学(崇明区北门路58号);
上海市奉贤中等专业学校(奉贤区八字桥路626号);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
除以上11个考点之外,新增后备考点根据报名考试组织实际情况安排,另行公布。
(2)编导类专业考点:上海大学(宝山区上大路99号)。
(3)表演类专业考点:上海戏剧学院(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4)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点:上海戏剧学院(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5)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考点: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20号)。
报名并完成网上付费后,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于2022年11月12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查看系统分配考点情况;其他统考类别的考生均安排至对应考点。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
网上报名、确认且付费成功后的考生,须在艺术类统考各类别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市统考分项目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上海招考热线”。
4.考务管理
为加强对市统考考试工作的管理与协调,确保2023年全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顺利进行,本市成立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全面负责市统考各类别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统考考点牵头考务组织工作,落实考场安排、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等。上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纪委及各考点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组织全过程进行监督。
5.成绩公布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市统考阅卷评分和组织协调工作,各类艺术类专业统考仲裁小组将受理阅卷评分中各种需要仲裁的问题。上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纪委及各阅卷点纪检监察部门对阅卷评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023年1月中上旬,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公布各类别市统考合格线,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通知单,对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
(二)校考
1.校考专业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文件要求,市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须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面向市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市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对于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
2.部分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要求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继续试点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高校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具体要求,在沪招生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高校应详细、准确告知考生应知须知的内容及工作事项。
3.校考组织及合格证发放
经批准由高校组织的校考,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公布校考地点,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外省市艺术类高校如要在沪设点进行专业校考的,须于2023年1月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按相关要求在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期间接受监督检查。
获准组织校考的高校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互系统上报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考试成绩,公示考生校考成绩,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高校应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年比例,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三、招生录取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文件要求,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相关办法另行公布。
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为加强和改进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2024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2024年本市增加舞蹈类专业统考;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内容和规定以上海市教委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违规处理
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严禁有关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2: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工作日程表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日期
报名
信息
确认
本市招收艺术类专业高校网上咨询
2022年10月15日
艺术类专业统考以及艺术类校考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2022年10月24日—28日(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网上报名信息资格审核
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具体以各区安排为准)
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网上付费
2022年11月9日-11日
报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并完成网上付费的考生网上查看系统分配考点
2022年11月12日
高校组织的艺术类校考考试报名
见各高校招生简章
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自行下载准考证
具体详见“上海招考热线”
专业
考试
表演类专业统考
2022年11月26日-27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
2022年11月26日-27日
编导类专业统考
2022年12月3日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
2022年12月4日
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
2022年12月17日-18日
艺术类统考成绩公布,发送成绩通知单及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证
2023年1月中上旬
1.高校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另行组织专业加试;
2.市统考未涉及专业单独组织校考
见各高校招生简章
02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各有关高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报名实施办法,做好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
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市教委文件(沪教委学〔2022〕37号)规定的工作要求,加强报名资格宣传和资格认定管理,强化落实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对负责资格认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充分培训,进一步严格户籍学籍双认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相应证件、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核查,确保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详细、真实、客观、准确。考生在网上报名后还须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接受资格审核,书面签署包括如实提供报名信息与诚信考试在内的诚信承诺书。一旦发现考生报名信息造假、考试违规、跨省重复报名等不诚信行为,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9日
附件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简称专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含中本贯通)(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等。
一、报名条件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的规定执行。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网上付费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18〕14号)中关于各类考试报名费用的收取统一采取网上付费方式的要求,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和网上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信息采集
日期:2022年10月24日-28日
时间:10月24日-27日每天8:00-21:00
10月28日8:00-16:00
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
组织方式: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中组织网上报名(所有应届生都应完成报名信息采集)。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等)自主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按不同类别选择报考所在区:本市户籍外省市就读考生、本市户籍往届生选择户籍所在区;在职职工选择单位所在区;非本市户籍考生选择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所属区。
操作流程: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里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多次登录系统修改本人报名信息,系统以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
拟参加2023年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贯通转段)、中高职贯通转段、五年一贯制转入、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含不参加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统一文化招生考试直接办理录取的各类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并同时勾选相应考试的选项。
拟参加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等)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勾选相应专业统考的选项;拟参加艺术类各专业校考的考生也须勾选校考选项。网上报名时勾选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或校考、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仅用于2023年本市秋季统一高考。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中的艺体类专业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2.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点分配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采取系统统一分配考点的方式。
报名并完成网上付费后,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于2022年11月12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查看系统分配考点情况;其他统考类别的考生均安排至对应考点。
3.特殊类型招生项目考生报名要求
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含单招)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考生,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办理报名手续。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等具体要求和报名信息,还须详见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内地西藏中职班考生也应在学籍所在学校组织下统一报名。
(二)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
1.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2022年11月3日-5日,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
2.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等)
2022年11月7日-8日,由各区考试招生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
根据各区时间安排,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取得“流水号”视为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报考证明,往届生由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报考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区考试招生机构应认真做好在本区确认的报名考生高考资格审定工作,涉及资格审定的相关材料要留存备查。各区应注意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资格审核,若违规参加高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付费。
(三)网上付费
根据考试项目安排,2023年网上付费按招考项目采取分段付费方式。第一次:主要针对参加春季考试、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第二次:主要针对参加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第三次:主要针对参加专科自主招生的考生;第四次:主要针对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第五次:主要针对参加三校生高考的考生。
根据《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语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3〕069号、沪财预〔2003〕第104号)文件规定,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5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26元/人;艺体类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0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50元/人。各类考试项目须缴纳费用如下表所示:
考试项目
金额(元/人·次)
统一文化考试
春季考试
103
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
26
秋季统一高考
103
三校生高考
155
艺体类专业
统一考试
美术与设计学类
170
编导类
170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70
表演类
220
音乐学类
三门
170
四门
220
体育类
220
专科自主
招生考试
相应报名考试费缴纳办法另行通知
1.第一次网上付费
时间:2022年11月9日-11日;
对象:勾选春季考试、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一旦支付成功不得修改考试项目)。
2.第二次网上付费
时间:2023年3月上旬(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网上确认后);
对象:勾选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完成网上个人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3.第三次网上付费
时间:2023年3月中旬(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后);
对象:已填报专科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4.第四次网上付费
时间:2023年4月中旬;
对象: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春季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等前期已录取考生除外);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5.第五次网上付费
时间:2023年4月下旬(三校生高考志愿填报后);
对象:已填报三校生高考志愿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6.退费说明
在每一次网上付费阶段,考生仅在付费开通期间可通过网上申请退费,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具体时间以上海市财政局退款时间为准。
(四)高考补报名
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及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都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及网上付费。考虑到有个别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因各种原因未参加高考报名,本市于2023年安排两次高考补报名。
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初,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中旬(具体以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
(五)信息更正
考生应确保本人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报名后考生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如政治面貌、户籍类别、户籍地址、通讯地址等),应及时向学籍所在毕业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两次补报名期间(2023年3月初和4月中旬)可以进行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此外,增设两次考生基本信息维护修改时间,第一次是2023年1月10日,第二次是2023年6月10日。
三、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一)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2023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在网上进行,考前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项 目
2022年11月26日-27日
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2022年12月3日
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
2022年12月4日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
2022年12月17日-18日
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
(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
1.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及付费
时间:2023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体育类统一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个人报考信息确认并进行网上付费。
2.统一考试时间
2023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三)网上咨询
为了让考生了解相关报名政策及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政策、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本市招生院校于2022年10月15日(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和东方网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四、有关说明
(一)“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考生,确认时还须提供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身份证及《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进行校验。资格审核单位除了要通过查验户口簿等材料核实其法定亲属关系外,还要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查验相关信息。
(二)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子女报名确认时,须携带留学人员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
(三)“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的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考生确认时还须提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考生确认时还须提供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须登录“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查询相关信息)、户口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本市户口簿(户口簿上信息须与所提供的其他材料相一致)]、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监护人关系材料。
列入2022年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区考试招生机构须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审核后,才能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五)“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22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的非本市户籍考生,确认时,应届毕业生须由该机构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和市教委复核后,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名单下达给学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经核对无误后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列入2022年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区考试招生机构须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审核后,才能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六)考生为“在沪台湾同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确认时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以上六种类别所涉及考生证件的有效期均须在所报类别统一文化考试开考首日有效,所有相关审核材料须留复印件备查。
(七)参加春季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必须合格。
(八)本市和非本市学籍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应届生,不可报名参加春季考试。符合在沪报考条件的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三校生高考和秋季统一高考中,只能选择其中一次参加考试。
(九)考生为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以及长三角示范区职教一体化招收的在本市中职校就读的吴江、嘉善两地学生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可以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的专科层次录取,往届毕业生只可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十)考生为本市内地新疆中职班、内地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名单由市教委锁定),只可报名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十一)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同时确保提供的报名表信息和后续所填志愿表信息真实、准确,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刑法(九)修正案”“上海市各类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除网上以点击确认方式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外,还须书面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十二)参加本市秋季统一高考中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根据报考学校要求,须及时到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获取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考证。
五、高考报名号
采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一的14位报名号编制方法,内容包括“年份”、“国标行政区划”、“顺序号”三项。
其中:
(1)年份:指考试报名所属年份。使用年份末2位,如23表示2023年。
(2)国标行政区划:指考生报名确认所在区的国标代码(6位)。
(3)顺序号:从000001开始,由小到大连续编号,不允许有重号。
六、照片采集
所有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包括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含单招)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和内地西藏中职班的考生〕,一旦网上报名页面上未显示照片或显示不符,均须重新进行照片采集。照片采集安排如下:
1.照片采集日期:2022年11月5日-9日(每天9:00-11:00,13:00-16:00);
2.照片采集地点:杨浦区许昌路1485号;
3.考生须携带报名确认时打印的拍照凭证、本人身份证。
七、体检安排
所有报名参加2023年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包括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含单招)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招生体检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市实行区属地招生体检的规定,对参加2023年秋季统一高考考生的招生体检安排如下:
1.各区招生体检站一般于2月下旬至4月底期间,组织安排考生的体检(包括复查),便于考生填报志愿时选择学校和专业。
2.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的体检,由报考所在区招生体检站会同区考试招生机构与各高中阶段学校商定体检的日程安排。
3.往届生和在职职工等其他考生的体检,具体以报名所在区的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由考生自行前往报名所在地的区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闵行区、金山区和浦东新区的区域内有2至4个招生体检站,考生可选择就近的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
4.本市户籍、长期在外省市中学就读的个别考生的体检,由区考试招生机构在考生返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期间,告知其体检安排;具体办法由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将上述信息以书面方式告知有关招生体检站,各区招生体检站应及时安排好此类考生的体检。
5.对个别逾期未体检的考生,在2023年5月中旬前,由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督促其进行体检;各区招生体检站应及时安排个别逾期未体检考生的体检。
6.各区招生体检站应做好考生体检信息纸质材料及信息数据库基础采集工作,并按工作流程将体检结果告知考生,如考生对部分体检结论有异议可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体检站提出复议,复议结论即为最终结论。如考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对体检信息的确认,此后体检信息不得修改。
附:
1.2023年各类型考试项目时间安排
考试项目
考试时间
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
1月上旬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3月下旬
三校生高考
5月中旬
秋季统一高考
6月上旬
(具体日期以后续考试项目文件为准)
附2:
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区
地 址
咨询电话
黄浦
凤阳路152号
63271614
徐汇
百色支路28号
54361040
长宁
茅台路472号
62787558
静安
新丰路558号
62882414
普陀
中山北路3489弄24号
62221298
虹口
大连西路203号
63063079
杨浦
延吉东路55号
55833009
闵行
沪光路120号
64921788
宝山
永乐路宝山七村88号
66593210
嘉定
复华路7号东区
59528517
浦东新区
南码头路118号
58307991、58303406
金山
石化二村289号南楼
57320091、57931325
松江
松江中山二路590号
57815945
青浦
青浦区北淀浦河路1000号2楼
59205052
奉贤
南桥镇古华路632号
37111508、57418172
崇明
城桥镇新崇北路7号
59623080
梅山
梅山总校招生办公室
025-86706684
大屯
大屯煤电集团公司教卫办公室
0516-87275900
张家洼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教育处招生办
0531-76811908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艺考界